网站首页 -> 人大监督 -> 监督动态 -> 正文
市人大专题调研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12-04-17
  • 作者:
  • 【文字
发布时间:2012-04-17  编辑:

调研组听取市检察院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振明出席并讲话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为全面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提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 4月9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振明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同志,先后深入到子洲、靖边、神木、榆阳等地,就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走访、查阅相关案卷、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各县的法律监督开展工作进行了详细了解。 13日在市人民检察院听取了我市2010年以来诉讼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记者从报告中获悉,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重点监督刑事立案、刑事侦查、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刑罚执行和看守所执法活动等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超期羁押等问题,全面展开诉讼监督工作。其中,纠正公安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案件149件、不该立案而立案案件165件,追捕漏犯744人;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问题338件,追诉漏犯336人;纠正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20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42件;纠正民商行政案件中的错误裁判162件;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当案件111件。同时,开展了对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4件,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鲍振明副主任在认真听取汇报和座谈后,充分肯定了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所采取的有力措施和取得的显著成效。他指出,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上:监督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高,监督机制明显完善,监督效果明显突现。但在具体工作中,各县区在不同程度上仍存在一些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针对以上问题,鲍振明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的主动性。充分认识法律监督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当事人合法权益、社会正常秩序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在刑事立案、侦查监督上再加力度;在民行案件的审判监督上再加强;在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上有所突破。三是要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的水平。进一步完善已形成的法律监督机制,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努力提升检察官的监督意识和被监督意识;努力提升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业务水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幸福榆林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