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海琴近照
60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瞬间,但对于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而言却是弥足珍贵的一段历史。为了记录人大制度在榆林实践的历程。今天本网将继续推出《亲历者说》,通过优秀代表典型事例,重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年的光辉历程,回溯他们当年与人大有关的点滴故事。
人物简介:谢海琴,女,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于佳县方塌镇,系榆林市谢老大“雅柯琴”品牌制衣有限公司总经理,佳县十七届人大代表。作为一名女企业家,凭借不服输的创业、敬业精神,秉承“服务人民”的人生信条,赢得了员工和社会各界的尊重和爱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多年来,他自觉履行义务,勇于承担责任。既做好了企业,又较好地履行了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努力发挥了一名代表的作用。
一、 诚实做人,诚信做事。
“诚实做人、诚信做事”是谢海琴在办公司之初许下的诺言,她说要用自己的一生来不断践行。1989年进入铜川服装学校学习,1991年毕业后开始艰辛创业之路,1995年生意碎石料赔钱10万多, 2012年厂房扩建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尽管获得了工人、员工们的同情和谅解,要求把他们的工资先欠着,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扩大生产上,然而,谢总却信守承诺,以二分高息贷款,全部结清了员工们的工资。谢总说:“员工们是公司的中流砥柱,挣的却是辛苦钱,是养家糊口的钱,再缺钱也不能欠员工们的工资。”正是这种信念、这种作风,使得员工们相信公司,更相信谢总。多年来,她坚持依法经营,自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纳税,模范遵守税法和财务制度,无偷逃、骗取、拖欠税款等违反税收管理规定和恶意拖欠银行贷款、员工工资的行为和记录,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经营而受到处罚的记录。2001年一位顾客来她的店里做衣服,将装有十几万元的包落在她店里,她不仅妥善保管还张贴启示,终使物归原主。2005年,谢海琴去邮政银行提款,银行多付给她8000元,她却主动把钱退给银行。2012年8月的一天,一位男顾客光临她的门市后把包落在她的门市里,内装手机一部、银行卡数张、现金2万多元。谢总按照手机里的电话给其爱人打电话,不料被对方误解,她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表示理解。2008年底,她与榆林永昌大酒店签订了一批服装加工合同,没想到年后原材料大幅度上涨,如果按合同履行,她不但挣不到钱反而会亏赔2万多元。当对方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提出适当提高交易价格,以降低她的损失。可谢海琴却婉言拒绝了:“钱赔了还可以挣,如果信用没了,用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来。” 2014年农历正月初七早上,榆林下了一场大雪。谢总开车从闫庄则小区出发去城里,路上遇到一位老太太滑倒在地爬不起来。谢总主动停下来把老太太扶起来,又开车送到附近的医院。当家属赶来要感谢她,归还她垫付的检查费时,却发现她已悄然离去。凡人善举,这是谢海琴雷打不动的生意准则,我都常怀感恩之心。“人要常怀感恩之心,多做雨中送伞、雪中送炭的事情”这是谢海琴的人生观,也是她的处世准则。她认为:“要做一名有作为的企业家,就应该为公益事业多作贡献。”为此,她把“致富不忘国家,致富不忘社会”装裱成匾挂在办公室,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的行为。
二、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的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大代表依法行使好职权,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企业家,他深知作为人大代表就要对人民负责,真正为人民做好事、办实事,就需要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始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和使命,在繁忙的工作之余,
充分利用时间,认真学习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特别是人民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及如何当好人大代表的论述,他总是认真学习,通过书本知识来以指导工作,增强了当好人民代表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光荣感,坚定了履行代表工作的职责,使自身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Page]三、帮扶弱势群体,积极回馈社会。
作为一名县人大代表,谢海琴富了,但她致富不忘本,情系家乡人。每次回家都要挨家挨户的走访,谁家有困难便慷慨解囊相助,谁家有人生病无钱医治,她就主动送钱上门,谁家孩子无钱上学,她会欣然资助。几年来,每年春节前谢总都要拉上一大车米、面、油、肉和大量衣服回到村里分发给群众,为他们送上新春的祝福,让家乡人过个好年,让全村人感受到了深深的温暖。
2010年开始,她每年资助5名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帮他们完成学业。2011年当她了解到佳县残疾人缺乏大量轮椅时,她毫不犹豫地拿出20万元为残疾人购买了一批轮椅和生活用品。2012年重阳节,她又出资5万元表彰奖励佳县“好婆婆”“好媳妇”100名,大力倡导尊老敬老爱老风尚。2013年为佳县坑镇中小学校捐赠棉衣300余套,到目前仅为佳县的贫困学生捐赠棉衣2000余套。2013年又为佳县青年志愿者捐赠标志服200套,用爱心支持志愿服务活动。2014年春节前,谢总又拉了一大车生活用品来到方塌镇谢家沟村和王家砭镇窑湾村慰问了21户空巢老人和困难群众。2012年9月,谢海琴陪母亲在榆林住院期间,了解到朱家洼镇沙湾村武秋厚,身体残疾,身患胃癌,把全家的全部积蓄花光了还欠下亲戚的20多万元,情绪低落,有轻生念头。谢海琴很是同情,苦口婆心规劝,拿出3000元资助,又亲自到佳县残联给办理了残疾证,让武秋厚又有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与谢海琴母亲同病房住院的王家砭镇曹硷村一乳腺癌患者,由于交不起住院费被迫出院,谢海琴慷慨拿出3000元替其交了住院费,让其康复。当她知道母亲在老家享受低保时,主动规劝母亲放弃享受,把指标让给了其他困难户。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有110余名空巢老人、320余名生活困难群众、360余名残疾人、3230余名贫困学生得到了她的帮扶关爱,截止目前已向社会慈善捐款、公益资助、帮扶弱势群体达210多万元,谢总常说:“能为困难群众做点事情,钱花的值,自己心里也踏实。”谢海琴作为一个小小的民营企业家,虽然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也没有大企业家一诺千金,动辄捐赠上百万、上千万的大手笔,但她做人诚实、做事诚信的崇高品德,致富不忘困难群众,时刻关心身边的每一位弱势者,做了好事不张扬,正是她更为可贵之处。多年来她信守承诺,默默奉献,倾其所能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其平凡的行为传播着道德正能量。
四、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民代言心声
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利益,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在工作中,他按照“当代表、尽职责、做贡献”的原则,认真为员工办事,为群众办事,与广大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他说:“代表要做到从选民中来,到选民中去,只有充分体察民情,反映民意,解决 群众的困难,才是合格的人大代表。”每次人代会期间,他总有改善民生方面的意见建议提出。
谢海琴事迹,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她的先进事迹先后被省市多家媒体报道。2011年获得佳县首届道德模范称号、佳县外出创业优秀者称号,2012年获得佳县宣传部、文明办、妇联授予的“敬老模范”称号,佳县教育局、残联授予的“爱心人士”称号,2013年获佳县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关工办、团委授予的“爱心企业家”称号,其公司获得佳县工商联授予的“爱心企业”称号,2013年8月获得首届“榆林好人”—爱心企业家称号,2014年3月荣获榆林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谢海琴的工厂里,满墙都是荣誉证、奖杯、锦旗,让人看了眼花。多年来,她默默奉献,用行动践行和传播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