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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众利益为重-努力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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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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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27  编辑:

  人大信访工作既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又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渠道,同时还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日趋增多,清涧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办法》,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对群众负责、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依法办理信访,努力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为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规范信访工作程序
  人大信访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的工作,我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是建立健全了自上而下的工作领导机制。信访工作由常委会一位副主任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接待工作,三个工作委员会负责转办、督促,各委室领导共同配合办理信访工作。二是把信访工作摆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将信访工作列入每年的常委会工作要点中,并将其作为年终工作总结和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内容之一。同时,常委会领导经常在各类会议上,向工作人员强调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必要性。从而营造了人大常委会机关重视信访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健全制度,规范人大信访办理程序。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我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制订修订完善了《清涧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条例》、《清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清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司法机关违法案件实行〈限期纠正决定书〉的规定》等多项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依法办理,促使我县人大信访工作不断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二、强化措施,提高信访办理质量
  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对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案件,坚决做到不推不拖、主动接待、耐心解答、认真办理,力求使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来信来访材料,办公室接待登记后,拿出初步意见,由分管主任阅批,再转交有关单位予以办理;对属于“一府两院”及乡镇一级办理的及时予以批转交办,力争使信访案件合理分流,得到妥善处理。今年上半年,我县人大常委会共收到群众来信18件,受理群众来访23人次,全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批转到“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和乡镇。信访量与同期相比略偏低,少于同级县委、县政府的信访量。
  在办理信访案件中,我们一是围绕“三个结合”,努力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即把信访热点、难点问题与常委会工作调研和专题审议相结合;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信访案件与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相结合;把信访办理与述职评议工作相结合。二是在接待群众上访时坚持做到热情接待、控制局面,耐心听取他们的反映,详细做好记录,弄清事情原委,然后调查核实,拿出合情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办法。三是对于重点案件,坚持正面指导,充分发挥人大协调作用,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答复解决。同时加强督办,改变了过去“上访接待、信件一转、啥事不管”的状况,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如刘家湾村民因石油公司在该村征地建站,引起纠纷,导致村民集体上访。常委会了解情况后,要求法院和公安局依法办理。在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倾力协调之下,处理了当事人,补偿了征地费用,平息了事态。再如离休老干部宋仰山,因房改遗留问题致使上访十几年。常委会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详细调研、取证,及时妥善处理了房改问题,老宋感慨万千,为常委会送锦旗一面以表感激之情。目前,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办理信访案件中,已形成了“热情接待—分类排查—及时转办—加强督促”的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办理信访案件工作机制,既加强了对承办单位的督办力度,提高了办理质量,又密切了人大常委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Page]
  三、密切联系,建立健全信息网络
  信访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量大面广,关系到各个行业,涉及到各个层面,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各方联系,逐步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确保人大信访工作收到实效。
  (一)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我们考虑到各级人大代表人多面广,代表着各个阶层、各个专业的群众这一特点,为充分发挥他们的特殊作用,建立了常委会主任接待日、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代表活动小组。要求各级人大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时,要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收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反馈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其生活工作区域的实施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未雨绸缪,努力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减少信访案件。
  (二)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人大信访工作一般不直接处理信访案件,而是转办、交办和督促“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办结。为此,我们实行常委会办公室与党委、“一府两院”信访工作联系制,经常互通消息,了解动态,进行案件分析,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悉收,有的放矢,取得明显效果。
  (三)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密切配合。在办理信访案件中,对于涉及各工作委员会对口监督部门的问题,及时向各工作委员会反映,从而使各工作委员会在与对口部门开展各项工作时,就发现的信访案件及存在的违法问题等,及时督促其进行整改,回复群众。这样一来,一方面解决了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一府两院”所属部门的监督,达到了双赢的目的。
  实践证明,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访信息网络,是确保人大信访工作取得实效的有效途经和办法。

  四、加强培训,提高信访人员素质
  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如何,不仅影响到信访案件办理的质量,而且还直接影响到人大常委会的形象。为此,我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配备高素质的信访工作人员。从各委室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的同志做信访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职责明确。二是加强培训。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各种手段,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提高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及当好“人民公仆”的思想认识,使每个同志热爱信访工作,胜任信访工作;使每个来访者都能亲身感受到人大常委会真正是“人民之家”。三是严格要求。接待来访群众,我们制定了接待“六热”要求:热情握手、热情让座、热水相敬、热诚相待、热情答复、热情相送。改变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主义风气,展示了人大常委会机关形象,凸现了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新风貌。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从领导到每个同志,都能自觉地重视信访工作,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形成了人大信访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