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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林市2016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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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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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01  编辑:方鹏举

——2017831日在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和《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对榆林市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94.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553亿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41.7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41.9亿元,累计赤字0.2亿元。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80亿元,收入完成232.7亿元;全市支出预算安排479.5亿元,支出完成473.4亿元。

2016年市级(含两个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411.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387.5亿元。收支相抵,2016年市级累计结余23.7亿元。其中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4.8亿元,收入完成110.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4亿元,支出完成114亿元。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89.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85亿元。收支相抵,结余4.7亿元。其中: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下降22%

我委认为,2016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在财政收入下滑、收支矛盾凸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统筹可用财力,强化收支管理,实现收支平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委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榆林市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我委认为,2016年财政决算中也存在财政收入下滑明显、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县区政府债务管理需要加强等突出问题,今后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此,我委建议:

(一)强化财源建设,提升综合财力。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有效应对资源陷阱等结构性矛盾,加大对重点财源、新兴财源的扶持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要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财力保障精准扶贫、灾后重建等重点领域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三)坚持依法理财,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预决算编制,细化报告内容。依法规范预算调整行为,严格预算执行监管,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四)加强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依法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全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