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1日在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榆林市财政局局长 卢 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6年全市及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2.7亿元,占省财政厅下达的收入调整预算的101.2%,同比增长4.5%。
2016年初,经市人大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77.3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省财政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全年财政支出调整预算为495.4亿元。全市财政支出47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1%,增长1.2%。
2016年全市收支平衡情况是: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7亿元,加上中省对我市的各项补助收入181.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54.4亿元,上年结余40.1亿元,置换债券上年结余1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4亿元,调入资金等38.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594.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1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6亿元,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本金等4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55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累计结余41.66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41.87亿元,累计赤字0.21亿元,均为以前年度赤字,全市当年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级(含两个开发区,下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4亿元,完成省财政厅下达收入调整预算的100.5%,同比增长4.9%。
2016年初,经市人大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5.1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省财政补助、减去补助县区支出等,全年市级支出调整预算为120.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4.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5%,同比增长1.5%。
汇总统计,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5241万元,比上年下降11.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96万元;公务接待费548万元。
2016年市级收支平衡情况是: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4亿元,加上中省对我市的各项补助收入181.7亿元,县区上解收入2.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54.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9亿元,上年结转24.9亿元,置换债券上年结余3.1亿元,调入资金等18.6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411.2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3亿元,补助县区支出201亿元,转贷县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37.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4.9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387.5亿元。
收支相抵,2016年市级累计结余23.7亿元,除部门结转的12.6亿元外,其余11.1亿元主要是中省专款结转,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当年市级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2016年,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为37.9亿元,减去年初预算安排使用的15.9亿元,加上年底补充的27.3亿元,年末余额为49.3亿元。
(三)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下降2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等68.7亿元,收入总计89.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6.9亿元,下降35.2%,加上调出资金、地方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58亿元,支出总计85亿元。收支相抵,结余4.7亿元。
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9亿元,完成预算的158%,下降39.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等52.4亿元,收入总计65.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4亿元,下降56.2%,加上补助县区支出、调出资金、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等50.9亿元,支出总计63.3亿元。收支相抵,结余2亿元。
(四)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2016年,省上分配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2.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0.9亿元,分配市级14.8亿元,转贷县区6.1亿元;专项债券2亿元,全部转贷县区。
2016年,省上共安排我市置换政府债券54.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7亿元,专项债券27.8亿元。市级使用置换政府债券1.8亿元,主要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到期政府债券。
全市各级财政共偿还政府债务本金95.7亿元,其中偿还一般债务49.6亿元,偿还专项债务46.1亿元。
截至2016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2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0.9亿元,专项债务75.1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0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4.5亿元,专项债务21.4亿元。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紧紧围绕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及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强化收支管理,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实现了收支平衡;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落实减税清费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多方筹措资金,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同时,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组织收入压力仍然很大,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5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7.2%,增长31.1%。全市财政支出271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0.1%,增长28.7%。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2.5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7.1%,增长31.6%。市级财政支出54亿元,同口径增长21%。
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主要情况是:
(一)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上半年,各级财税部门紧紧抓住煤炭价格上升和“营改增”增值税下划的有利时机,狠抓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做到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我市的半年收入任务,收入增幅全省第一。非税收入占比下降到13%,收入质量大幅提升。
(二)财政支出进度加快。各级财政进一步强化支出管理,切实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大力盘活存量资金,上半年财政支出进度和增幅分别高于上年同期6个和16.3个百分点,支出均衡性大为提升。
(三)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兑现工业稳增长激励奖补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财政安排旅游产业发展基金1亿元,航线补贴资金1.2亿元,支持“清爽榆林”等旅游宣传活动,推动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使用力度,积极支持机场迁建、县域重大项目、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农村电商和水利建设、以及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建设,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221.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1.7%。全面落实中省市各项民生政策,足额安排“三保”资金,确保基本民生不出问题。突出重点支持精准扶贫,在年初预算6亿元、较上年增长20%的基础上,市财政再次筹措资金3亿元,支持脱贫攻坚。整合涉农资金,加快扶贫支出进度,助力扶贫产业,增强造血功能。继续完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保障教育、养老、公共卫生、就业再就业、社会福利和救助等基本民生支出需要。
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新增限额33.8亿元,除去外债限额0.125亿元外,分配我市新增政府债券33.67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1.775亿元,专项债券1.9亿元。根据中省要求,分配市级20.675亿元,转贷各县13亿元。分配市级的新增债券20.675亿元中,年初预算已安排12亿元(一般债券10.1亿元,专项债券1.9亿元),本次安排一般债券8.675亿元。相应增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各19.77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8.675亿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支出增加8.675亿元,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列相关预算支出科目。
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然突出。一是收入高幅增长掩盖了财政困难和经济结构性矛盾。今年收入增幅高,主要原因是经历了连年持续大幅下滑去年税收基数已降到很低,加之煤炭价格上涨拉动和“营改增”增值税收入下划,形成了高增长局面。但资源陷阱问题依然突出,接续产业支撑不足,前些年积累的财政非税家底挖尽后,综合算账财力仍是下降的,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尖锐。二是延长集团欠缴石油开发费23亿元,严重影响到石油县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是抓支出压力很大,资金等项目问题依然存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的各项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把榆林建成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的城市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