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陕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两会”和市党代会、全委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和“两个率先”目标,依法履行四项基本职权,突出依法决定,突出有效监督,坚持减量提质,坚持跟踪提效,坚持创新提升,为实现追赶超越、建成更高质量的小康榆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
1.落实2017年立法计划。通过并出台我市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榆林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审议《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榆林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组织有关部门对《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开展前期调研论证。
2.健全立法工作机构。按照中省人大对设区市地方立法工作的要求,健全专门的备案审查机构,发挥备案审查监督职能。
3.加强立法能力建设。通过集中培训、外出考察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常委会、法制委的法规审议能力和立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4.全面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榆林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规定,制定年度重大事项清单,对事关全市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贯彻落实。(详见附件2)
5.加强两大议案督办力度。切实加强对市政府落实《加快启动全市无定河流域综合治理议案的决定》和《加快推进榆林长城沿线城镇带建设议案的决定》情况的督办力度,采取每季一调研、半年一报告、年底总测评等方式,持续监督,全力推进,一抓到底,确保两大议案办理取得实效。
三、监督工作
6.听取审议10项专项工作报告。紧紧围绕经济转型升级、持续改善民生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现代特色农牧业、黄河沿岸生态和经济林发展、国有土地储备和使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文化艺术中心等)建设、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等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7.加强经济运行和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审查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和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并做好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选择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8-10个重点部门单位,对其审计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检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8.开展执法检查。对《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继续开展“塞上环保世纪行”活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搞好相关执法检查。
9.听取审议4项回访工作报告。对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中专学校资源整合、禁毒工作等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10.开展视察调研。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对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及全市律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1.开展专题询问。各工作委员会选择1-2个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常委会会议上由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委员或市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部门就有关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四、人事代表选举工作
12.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的培训工作。改进培训方式,按照党政、企业、基层分类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进行学习培训,组织举办市四届人大代表第二期履职培训班(市委党校),切实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制观念、群众观念,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13.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认真落实“两个联系”制度,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及时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情况,完善省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建档工作。按照《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工作办法》,逐步开展约见工作。安排3名在榆省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
14.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对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选择代表关注度高的建议重点督办,确定牵头督办的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具体包抓领导。组织召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年终评选表彰代表提出的优秀建议和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15.做好人事任免选举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严格人事任免程序。修订和完善《榆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推进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落实《“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意见》,安排10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
五、宣传工作
16.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人大宣传报告工作,加强同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做好“三会”“三查”等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加强对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和人大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办好《榆林人大公报》,对榆林人大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在《榆林人大》杂志上开辟县乡人大专栏,宣传基层人大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举办全市人大宣传工作研讨会,推动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自身建设
17.加强学习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贯彻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改进学习方式,拓展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大局观念、法治思维和履职能力。
18.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从严管党治党各项纪律和规定要求,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
19.加强机关建设。以精准高效为目标,优化机关运行机制,切实提升机关整体服务水平。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和交流力度,全面提高干部的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加强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综合分析,及时做好信访案件的转办督办工作。
20.加强协调联系。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的密切联系,加强与兄弟地市的沟通交流,加强常委会各委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增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密切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进一步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