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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无定河全线综合整治进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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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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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02  编辑:李东


2018年10月26日,榆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无定河全线综合整治进展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无定河全线综合整治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对市政府关于无定河全线综合整治进展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通过了这个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关于无定河全线综合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明显成效,会议认为,无定河全线综合整治工作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会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统筹协调能力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筹措工作滞后”等问题,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审议意见:

(一)强化组织协调。市政府和无定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职能,建立市政府牵头、市直部门指导、县区政府主抓的领导机制,形成市县共建、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多方筹集资金。要学习借鉴渭河治理等先进经验,拓宽融资渠道,多渠道筹集资金。要深入研究中省江河治理方面的政策精神,积极争取中省资金;要合理划定市本级与县区投资比例,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制定社会融资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前做好项目入库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对城区、郊区、景区、集镇等人口相对密集地段的项目,可以开展PPP合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推进项目落地。对已经开工的项目,紧盯不放,抓好落实;对具备开工条件尚未开工的项目,年前要做好开工准备,明春及时开工建设;暂时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抓紧前期准备,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四)实施综合治理。要把无定河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防灾减灾、保护耕地、保持水土、创建森林城市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施策,统筹推进。要尽快启动水污染防治可研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水污染防治和水灾害防治、水环境整治、水流域管控等建设项目同步推进。

市县两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议意见”落实办理工作,要在三个月内制定落实办理方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议案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视察和检查活动,专题听取和审议无定河全线综合整治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对工作报告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