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5 编辑:李东
11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确定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沈阳市多规合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据悉,该《条例》是继厦门经济特区立法后,全国第一部非特区城市的“多规合一”地方性法规,不仅填补了沈阳实施“多规合一”管理的法制空白,而且在国内城市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通过学习厦门经验和自身探索实践,沈阳多规合一改革形成了“一个战略”“一张蓝图”“一个平台”“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的“五个一”模式。《条例》第二条是核心条款,具有统领法规全部内容的地位。明确了多规合一、战略规划、一张蓝图三个词语的定义。即:多规合一是指建立以战略规划为引领,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涉及空间的规划,形成协调一致的一张蓝图,构建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的平台,完善建设项目的生成与审批流程的制度体系。战略规划是指市政府根据国家、省发展定位、组织编制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对城市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做出战略性展望和部署的纲领性文件。一张蓝图是指以战略规划为引领,以空间规划体系为基础,统筹整合各类涉及空间的规划,划定各类空间控制线,管控全域的空间数据体系。
此外,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建设项目生成与审批的新制度新程序。为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条例》第五章规定了各项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