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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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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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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07  编辑:李东


(2019年2月26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范思泓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落实、稳进、提升”的总基调,坚持“党建引领方向,打造检察品牌,聚焦法律监督,深耕主责主业”的具体思路,以更积极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着力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新作为,为榆林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