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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9年立法工作推进会议
  • 信息来源:本网
  • 发布日期:2019-03-12
  • 作者:杜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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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12  编辑:方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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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了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关于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的重要精神,安排部署了今年各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晓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内司工委、环资工委、农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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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法工委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审议类项目《榆林市节约用水条例》《榆林市养犬管理条例》和调研类项目《榆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榆林市物业管理条例》《榆林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市司法局代表市政府汇报了2018年立法工作情况和2019年立法工作打算,各有关部门分别汇报了所承担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围绕政府如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今年立法计划安排的项目,既是市委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也是全市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各相关工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市委重点工作部署和对立法工作的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会议要求,要紧扣地方立法“321”遵循,即立足实施立法功能、补充立法功能、先行立法功能三大功能,把握突出地方特色、立足管用实用两个导向,严守不与上位法相抵触一条底线,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出“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法规,制定出促进榆林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法、人民群众满意的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