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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 信息来源:榆林日报
  • 发布日期:2019-02-21
  • 作者:郝彦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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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21  编辑:方鹏举

 2月2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月24日至26日在榆举行。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征社主持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麻宝玉、马治东、杨怀智、李晓媛,秘书长王龙生出席。副市长杨东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红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思泓,市政府办、市监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市政协副主席贾正兰应邀出席。

 会议应到32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日程,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起草说明、市四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市四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日程(草案)、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戴征社强调,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部署,总结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成绩,确定2019年工作目标。开好这次会议,对于我们统一思想、鼓舞干劲,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面推动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戴征社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保障依法履职。要站在全市工作大局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高度,积极为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创造必要条件。要做好会议的保卫、医务等工作,以“零失误、零差错、零漏洞”为目标,确保工作安排得当,井然有序。要严肃会纪,保持良好会风,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坚决防止、纠正不正之风。要认真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严格大会宣传纪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