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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修订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建立保护补偿机制多元化修复治理
  • 信息来源:陕西日报
  • 发布日期:2019-10-24
  • 作者:刘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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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24  编辑:方鹏举


“煤炭、石油、天然气清洁利用和就地转化,是减少污染的有效措施。”9月24日,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当天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永安作了关于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修订草案修改稿对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作了规范,增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煤炭、石油、天然气清洁利用、能源化工转化的经济技术政策措施,鼓励发展煤制油、煤制气和超远程输变电等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支持煤层气、页岩油气、煤矸石、煤粉灰、炉渣资源的综合利用,减少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同时,修订草案修改稿增加了省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严格控制在国家和本省确定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布局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项目,在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开发活动的,开发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开发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行补偿和生态修复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