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7 编辑:方鹏举
(2019年8月27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9年8月27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榆林科创新城创新港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审查了《榆林科创新城创新港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草案)。
会议指出,榆林科创新城创新港项目是科创新城的核心性、标志性项目,也是市委确定的科创新城首期建设重点项目。对加快本土人才培养,链接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服务高端能化基地建设,推动和支撑我市创新转型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认为,《榆林科创新城创新港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照“开放、共享、创新、绿色”四大理念,思路明确,内容全面,较好地实现与科创新城总体发展格局深度融合,体现了高起点编制、高水平引领作用。会议决定同意《榆林科创新城创新港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作如下决定:
一、严格实施规划,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理念和结构布局,明确职责,通力协作,狠抓规划实施,全力推动我市与中科院、国科大、华为、华大基因等合作项目尽快实质性开工建设,确保规划不变形、蓝图不走样,努力把创新港建设成实用、开放、绿色、新型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基地,更好地引领和带动我市经济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规划衔接,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要牢固树立规划一盘棋的思想,始终在科创新城整体规划中不断细化和完善项目规划。要严格遵循《榆林科创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相关规划管控,精细化做好各项目规划衔接工作,促进区域互联互通,推动产学研项目融合发展。
三、持续跟踪监督,确保规划贯彻落实。市政府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要把监督推动规划实施列入重点监督计划,充分运用法定监督方式,依法支持市政府推进工作,确保规划严格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