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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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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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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7  编辑:李东


2020416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麻宝玉副主任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四届八次全会一个坚持、三大任务、一个保障部署要求和今年的九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人大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助推重大事项落地落实,着力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着力推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榆林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