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9 编辑:李东

10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劳动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治东、李晓媛、李永奇、王效力、刘维平,秘书长王龙生出席。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二中,市政协副主席惠德存、贺文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立平参加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榆林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立法后的评估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部分在榆省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测评。
钱劳动强调,要提高立法质量效率,进一步拓宽意见征集渠道,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总结立法经验,加强执法检查监督,确保地方性法规有效施行,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全市改革发展。要强化财经工作监督,提高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改进审计监督方式方法,拓展报告内容,切实维护财经法纪权威。要发挥法律巡视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法律学习、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律责任,推动各项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法治榆林建设。
钱劳动要求,全市人大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标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科学系统谋划今后工作,使人大工作更加契合中央部署要求、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期盼。要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更好地展现人大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