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会议中心 -> 常委会会议 -> 正文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5-19
  • 作者:信息中心
  • 【文字
发布时间:2021-05-19  编辑:李东


5月1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劳动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晓媛、李永奇、王效力,秘书长王龙生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华胜、市政协副主席贺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红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立平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日程;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榆林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听取审议《榆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先进办理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事项。

钱劳动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履行职责;要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领会;要按照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和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绘就了全市“十四五”时期的发展蓝图,紧扣“十四五”开局之年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入手、清单式监督、跟踪式问效,推动精准监督与有效支持有机结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入调研、高效立法,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稳步提升;要不断强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为代表更加紧密地联系人民群众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