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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4-19
  • 作者:法工委 杜 芳
  • 【文字
发布时间:2022-04-19  编辑: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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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开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姜锋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劲主持召开视频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政府,市人大法工委,市农业农村、卫健、林草、公安、交通、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榆阳区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农业农村局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榆林市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及对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围绕畜禽跨区域运输监管、流浪狗流浪猫管理、基层专职兽医不足等问题互动交流,充分发表意见建议。调研组对我市动物防疫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尤其是在“小切口”立法回应群众关切的主动实践中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流浪犬管理的决定给予充分肯定。调研组一致认为要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基层意见建议和经验做法,抓紧集中修改、充实完善相关条款。

姜锋指出,做好动物防疫是从源头防控疫情风险,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的“重要关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充分认识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和法律体系建设。榆林是我省畜牧业大市,畜牧业在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带动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产业链规模化养殖成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依法规范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认真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监测、隔离、扑杀等措施,建立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会议强调,动物卫生安全是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动物防疫法是事关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法律。目前,动物防疫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形势,适时修订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具有重要意义。榆林要以此次立法调研为契机,切实推进我市动物防疫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一是围绕省人大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并形成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待实施办法修订出台后,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全力保障动物防疫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助推我市社会治理制度化、法治化;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动物防疫的宣传;鼓励基层结合实际,主动探索实践,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总结提升,推动各项规定在我市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全市动物防疫水平,为全省乃至全国动物防疫工作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