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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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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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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1-25  编辑:

 

(2007年6月5日榆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007年6月5日,榆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强化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加大安全监察工作力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打假治劣的主力军作用。为实现榆林经济持续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了进一步提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建议,经整理汇总形成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质监法制环境。
  1、要在全社会加强以“三法一条例”为重点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贯彻执行质量技术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和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意识,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行政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
  2、要加强质监(检)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质监执法队伍的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服务意识。
  3、要加强与企业、个体户等生产部门的沟通,推行质监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取得全市各级、各部门的理解、支持,促进工作。
  二、正确运用质监管理手段,规范质监(检)技术服务。
  4、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质量技术检测服务行为,妥善处理好质监管理与服务企业、发展地方经济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扶持的关系,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5、规范市县两级质监(检)部门的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的收费,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重复收费的现象。检测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向企业公开,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对有些企业产品已经省级部门检测的市质监部门应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减轻企业负担。
  6、坚决杜绝执法文书不规范、以罚代处、以费代罚、重收轻管等问题,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三、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着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7、要加大打击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特别针对当前计量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开展对“八两称”、“黑心称”的专项整治工作。
  8、针对各类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实际,要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严格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加强监管工作,逐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加强质监部门建设,改善机关工作条件。
  9、要根据管理职能不断扩充的实际,积极争取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支持,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努力解决必需的机构人员编制。
  10、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整合现有检测设备,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检测设备的更新、购置、换代的步伐,特别是对工业企业较多的县区应重点建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11、要多方筹集资金,重点解决吴堡等县局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