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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 发布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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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8  编辑: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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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忠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维平、贺文元、常少海、贺耀东、米劲和秘书长王建学出席。副市长徐刚、市政协副主席高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小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克祯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听取和审议《榆林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榆林市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榆林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办理《榆林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议案》决定,《关于表彰奖励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听取审议并对《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对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王国忠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要按照今年工作要点,扎实有序推进年度工作。要扭住关键重点,全力推动本届人大的二号议案“加快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办理取得实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坚持规划引领、以人为本,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通过城市更新让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奋力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