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1-25 编辑:
2007年9月28日,榆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依托,以“一村一品”为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稳步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认为,新农村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 目前在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建设规划、生产力水平、农民素质、资金投入上都有很多要做的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经整理汇总形成以下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为了顺利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建议市政府确定牵头部门,并进一步要求有关工作部门加强同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配合,从组织机构上保证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统筹兼顾,把新农村建设与“一村一品”工程紧密结合起来,从项目上共同扶持。
2、加快规划步伐,提高规划质量。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力争及早完成。规划要与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要把产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对于人口稀少、偏远落后、居住条件差的村庄要以搬迁为主,避免浪费投资。
3、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大整合涉农资金力度。我市土地资源丰富、区域优势明显,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有了好的发展趋势,已经具备率先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和条件。新农村建设工作要切实把发展现代农业放在重要位置,试点村要大力发展“草、羊、枣、薯”四大主导产业,走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的路子,在打造陕北羊子、榆林洋芋、陕北红枣、大明绿豆、大漠蔬菜、 三边荞麦、陕北杂粮和子洲黄芪等八大品牌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业产业的投入。要逐年增加试点村补助基金,要逐年增加扶持龙头企业的贴息资金,要对标准化生产和良种引进实行补贴。试点村补助基金要与国债资金、农田基建、以工代赈,乡村道路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人畜饮水、淤地坝建设等资金捆绑使用。在进一步加大财政投资的同时,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依靠群众的力量,借助社会各界的优势,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