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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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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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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1-25  编辑:


 

(2007年12月 日在榆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7年12月4日,榆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秘书长张北平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系统在办理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中,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措施得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应当予以肯定。会议同意通过这个报告,并形成以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增强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   
     2、建立代表建议办理档案,进行跨年度代表建议跟踪督查。在办理当年收到的代表建议的同时,进一步督查落实以往已经列入计划但尚未解决的代表建议,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回复代表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程序和格式。
   4、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对确实因政策原因不能落实的,要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
     5、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在如何办理上想办法,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对内挖潜力,对外争支持,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