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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大关于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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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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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27  编辑:

市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在我市的遵守和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水务局局长罗金祥作的《关于十年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的报告》。
  同时,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艾绍应作的《关于十年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会议认为《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年以来,在各玻政府重视和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就,有力地遏制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产;和生活条件,应当充分予以肯定。会议同意《调查报告》中指出的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征收不到位、配合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和提出的五条建议。会议还提出了一些值得重视和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以及意见。
一、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水保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我市连续五年遭受干旱,近几年来沙尘暴越来越频繁,充分说明我市水保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在局部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的同时,要注意扭转整体恶化的趋势;在示范点上工作有所突破的同时注意解决好整体滑坡的问题;不能以点上的成绩掩盖面上的问题。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防止和解决工作中“数字出干部,干部出数字”的浮夸作风。要建立各级政府和领导水土保持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列入年度考评重要内容,形成按年度向同级人大和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制度,把这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关系到人类生存环境的问题确确实实放在重要位置。
二、管好用好国家投资
  对于国家投资的重点项目资金,据反映有层层克扣、挪用的问题,群众意见非常大,也影响了“两费一基金”的征收。市审计局要抽调精干人员,抓紧时间,对“两费一基金”以及农业方面国家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任何人不得干涉。市审计局要认真负责,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如实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三、坚决查处拍卖五荒地中造成植被破坏的问题
  对于201国道榆阳区境内开发沿线打着拍卖五荒地的幌子,炒卖土地,破坏植被的问题,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提出方案、组织人员、认真查处,并在适当时间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在即将开始的省、市、县三级人大评议林业工作中,也要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要内容。
四、加强水保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要尽快把网络技术、传输技术、卫星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在水保工作上,保证水保工作发挥更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还要尽快作好水保监督机构“三定”方案的审批工作和国家公务员过渡工作,严格把好人员出入关。
五、查处大案要案,加大执法力度。
  随着我市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水保监督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水保执法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积极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协助配合下,严格依法办事,排除方方面面的干扰,加大查处大要案的力度,打击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水保法》的尊严。对于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检查中发现的榆林伟鑫公司、榆林凌源蔬菜公司农业开一发中破坏植被问题;神延铁路榆阳区境内排洪设施落实情况,子洲县地税局劳务费兑现问题;长庆采油三厂破坏植被案,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法院应尽快予以调查处理,并在三个月内将处理结果报市人大常委会。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努力把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