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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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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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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10  编辑:


榆人办发〔2008〕7号

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4月上旬第十九次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5年以来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会前对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这次专题调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调研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关注民生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着力解决促进就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构建和谐稳定的新榆林、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专题调研的主要内容
  1、促进就业工作整体情况;
  2、促进就业工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及具体落实情况;
  3、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形势及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择 业、创业情况;
  5、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公益性岗位就业情况;
  6、统筹城乡就业、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情况;
  7、开展劳动维权、提供就业保障、企业用工协议“三金”交付情况;
  8、促进就业服务体系、基地建设情况;
  9、2005年以来招商引资入市企业,安置本地劳动力情况;
  10、县区促进就业工作机构设置情况;
  11、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建议。
  三、专题调研方式和时间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部分县区进行调研。调研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查看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我市促进就业工作的真实情况。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将进行重点调研。
  专题调研的时间安排在3月上旬,市人民政府应当在3月20日前将该项工作报告送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四、专题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
  专题调研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振明担任专题调研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专题调研工作的组织安排。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有关县区人大常委会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这次专题调研的有关工作。市级新闻单位要做好本次调研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