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0日榆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008年4月9日,榆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三年来,各级政府对促进就业工作高度重视,人事、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通过积极努力,全市促进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但是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促进就业工作还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结构性的矛盾,择业观念与市场机制不相适应的矛盾,就业多元化与管理培训落后的矛盾等,这些矛盾已成为制约和阻碍我市就业工作的“瓶颈”问题。现形成以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高度重视促进就业工作。各级政府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将促进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来抓。要不断强化各级政府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法律责任,把促进就业工作作为各级政府诸多举措中的一项硬举措,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2、建立支持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一是对就业困难人员要继续实施就业援助政策。二是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创新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是扩大劳动输出规模,增加劳务产业收入。四是在招商引资中,根据不同企业,列出用人计划,把吸纳本地人力资源作为一个严格的准入条件。五是培养高技能人才,扶持创业带头人,推进全民创业,为社会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
3、加快现代特色农业、民营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步伐。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和龙头企业,加快我市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创造农村当地的就业需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第三产业,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生产经营领域投资创业。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在吸引各种经济要素中和解决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挖掘现代服务业吸纳劳动力的巨大潜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4、完善培训体系建设。一是市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榆林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进度,建立我市培养“两高”人才的基地。二是充实师资、增加设备、扩大规模,科学设置专业,提高县区职教中心办学能力,加快培养各类技能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三是作为市本级唯一一所农民工和下岗工人职业技能公益性培训机构,建议市财政将榆林市就业训练中心人头经费列入预算。
5、提高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市、县人才、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人力、财力投入,加快人力资源无形市场两级联网建设,提升其服务功能。同时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劳动力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就业关系。
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时候再次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的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