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人大常委会>人大知识>正文
 

代表法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有什么规定?

作者: 日期: 2008-9-27 17:37:23 来源:人民网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要参与本级国家权力的行使,负有重大的管理责任,享有崇高的政治荣誉。为了使他们不脱 离群众,能够忠实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使他们不滥用“人大代表”的职权,积极地为人民群众谋利,代表法规定:

  1、人大代表必须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2、人大代表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关于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

  3、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他们选出的代表。

  4、执行代表职务受到法律规定的约束,如发生代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情形,就要暂停止执行代表职务或终止该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

责任编辑(贺瑛)

相关专题:

南部议案办理
思想解放大讨论
榆林塞上环保世纪行
代表工作
学习十七大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版权所有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榆林新闻网
Copyright 2007 Ylrd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