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7日榆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姜凤霞为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二)
任命: 贺世辉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康国利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平旺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光亮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白海涛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姬治平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苏 惠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建标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韩燕妮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惠子芳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 利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免去: 徐庚田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平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周吉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白海涛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广海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薛晓玲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钟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白吉恩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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