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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 日期: 2009-7-29 10:29:30 来源:榆林人大网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关于对市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年4月2日,榆林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做了大量工作。执法局成立一年多来,相对集中了行政处罚权,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的问题,城区的一些违章建设行为得到初步遏制,市容市貌大为改观,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执法力度明显提高。现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经整理汇总形成以下审议意见。

1、完善制度,严格执法,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制定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规范和防止违规行为。二是要严肃认真地依法行使执法权。在城市规划管理上,要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敢于碰硬,杜绝违章建设。特别是对道路红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文物紫线、基础设施黄线等重点区域,要严格控制,盯死看牢,把违章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乱修乱建等违章建设行为,依法维护榆林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要明确职责,分区划段、落实到人、扛死责任、严格奖罚,建立城市综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2、科学规划,着眼长远,从根本上解决城市脏、乱、差的问题。要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大型停车场、修理厂、各类专业建材市场、农贸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要疏堵结合,划行归市,切实提升市容环境的整体管理水平。要结合“双创”工作,整合和取缔有碍市容、有碍交通与城市规划不符的停车场、修理厂,中心城区建材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缓解道路交通拥挤的突出矛盾。要新建、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完善服务功能。

3、理顺体制,协调关系,为城市综合执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条件。要按照榆林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管理的总体需求尽快理顺市级、榆阳区、横山县、榆林经济开发区的审批、管理和执法体制,明确规划区内相关部门和政府的职责,克服和纠正目前多头执法、各行其是的状况。要加强执法局与榆阳区、横山县、榆林经济开发区和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商务局、工商局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规范的有序衔接、有分有合、协调运转制度,相互回应,相互衔接,相互渗透,坚决克服和纠正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现象,真正形成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加强培训,规范执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一是要按照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需要,配备足够的执法人员,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要加强对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执法人员不但要学习掌握城市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处罚程序,还要熟悉了解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专业规划、修建性详规等相关业务知识,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纪律严明、反应迅速、执法有力的综合执法队伍,三是要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责任编辑(王旭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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